不符合确定原则包括哪些?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能满足独立交易原则而降低企业或其关联方要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部门有权利依照合理方法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和其关联方间的经济往来,不满足独立交易原则而降低企业或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部门有权依照合理方法调整。所称合理方法,具体包含: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就是指依照没有关联关系交易的各方进行相同或类似经济往来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2、再销售价格法:就是指依照从关联方购买产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扣减相同或类似业务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式;
3、成本加成法:就是指依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及利润进行定价的方式;
4、交易净利润法:就是指依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类似经济往来获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盈利的方法;
5、利润分割法:就是将企业和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是亏损在各方之间使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式;
6、其他合乎独立交易原则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