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三个附加税计算公式举例说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率为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的增值税享受优惠政策(如免税、减半征税等),那么相应的附加税也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依据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为市区的7%,县城、镇的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它们的计算公式分别是:应交城建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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